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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9-07 10:38:18 |  访问:75

一、学校简介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主体,商科特色鲜明的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招生本科专业29个。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旅游管理、国际商务获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有奉浦、中山西路、漕宝路、国权路四个校区和福州路一个办学点,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全力打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学校致力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目前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研究生教育,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以及留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架构。

学校着力加强特色商科专业(群)建设,先后入选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为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等9个专业为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4个专业通过acbsp国际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通过ift专业认证。学校与上海财经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学科特区建设,重点打造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商科学科体系。应用经济学为上海市ⅱ类高原学科,工商管理入选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培育计划。

二、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详见附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他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六)其他要求

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商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haopin.sbs.edu.cn/zp.html#/)进行应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投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详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信息不完整者,我校可不予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各用人单位。

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笔试、面试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根据上级有关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试讲,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考察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依照考核考察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其他用工方式录用人员按照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如需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李老师,邮箱:rsc@sbs.edu.cn,电话:021-67105340。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上海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
用人单位岗位名称数量专业要求职称要求学历学位要求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任教师1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近学科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董老师021-6710544921190028@sbs.edu.cn
会计学专任教师b1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会计学专任教师1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会计学专任教师2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财务管理专任教师1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商务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任教师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任老师021-67105441swjjxueyuan@163.com
税收学专任教师1应用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专任教师1环境设计或与环境设计相近专业,如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及理论方向、环境设计方向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付老师021-3719021521090052@sbs.edu.cn
商务信息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任教师3计算科学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陈老师021-67102981swxx@sbs.edu.cn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任教师1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任教师1计算机类,程序开发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任教师1计算科学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物流管理专任教师1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近学科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文法学院法学专任教师1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经济法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刘老师021-67190375wfxy2021@126.com
法学专任教师1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法、国际法、涉外法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教师★1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任老师021-37190155sbsmks@126.com
中国近代史纲要教研室教师★1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教师★1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教师★1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任教师2酒店管理等旅游类相关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管理类相关专业,财经类、经济学相关专业以及人文地理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陆老师021-64151076luml@sbs.edu.cn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专任教师2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电子商务等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工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任教师

(酒店管理)

1酒店管理等旅游类相关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管理类相关专业,财经类、经济学相关专业以及人文地理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任教师

(电子商务)

1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电子商务等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工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任教师

(酒店管理)

2酒店管理等旅游类相关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管理类相关专业,财经类、经济学相关专业以及人文地理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任教师

(电子商务)

1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电子商务等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工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医务室医生1临床医学(内科或全科专业)中级及以下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张医生021-67105648sbsyws@163.com
*为劳动合同制岗位,应聘★岗位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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